1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皇帝见了,十分奇怪。他想,大约是这头狮子肚中不饥,胃口不好,见了活人都懒得吃。于是,他命令放出一只饿虎来。饿虎两眼放着凶光扑过来,那人依然不怕。他又走到老虎近旁,向它耳语一番。那只饿虎竟也灰溜溜地逃走了。 皇帝目睛一切,觉得难以置信,他想,这个人到底有什么法术令狮子饿虎不吃他呢?他将那人召来盘问:“你究竟向那狮子、老虎说了些什么话,使它们掉头而去呢?” 那人不慌不忙地说:“其实很简单,我只是提醒它们,吃掉我当然很容易,可是吃了以后你得开口说话,演讲一番。” 林语堂平生演讲无数次,总是伴随着喝彩声、鼓掌声,可是,有一次演讲却被人“轰”下台去。这也许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却并不是因为他演讲的失败。 林语堂登台后,全场鸦雀无声,他讲得也很投入。不知不觉,已满10分钟,主席说时间已到,请林结束发言。林语堂真正发怒了,他愤而不讲,径直走下台,与会者正听得人神,对主席的粗暴处置极不满。于是一致热烈鼓掌,希望林语堂讲下去。主席也显得很尴尬,只得默认了与会者的欢迎。但林语堂却说什么也不肯再讲下去了。于是,永远地留下了这次半截子的精彩演讲。 1936年在美国纽约举办了第一届全美书展,这个书展是由《纽约时报》和“全国书籍出版者协会”共同主办的。主办者安排了一个作家演讲的项目,他也在被请之列。当时,他的《吾国吾民》等书正高居畅销书榜首,他的名字正风靡美国读书界。美国读者正欲一睹他的风采。 轮到他演讲的时候,他不慌不忙地走上讲台,以风趣幽默、机智俏皮的口吻纵谈了他的东方人的人生观和他的写作经验。那天,他一反他在欧美大众场合着西装的习惯,打扮得像在国内一样,穿着一身蓝缎长袍,风度潇洒,慧气四溢。虽然不像美国读者预先期望的那样留一把大胡子、长一颗大脑袋,也足以表现出东方民族自然逍遥、无拘无束的精神。热心的听众被他娴熟的英语、雄辩的口才以及俏皮的演讲所折服,不断报以热烈的掌声。大家听得正入神,他却卖了一个关子,收住语气说:“中国哲人的作风是:有话就说,说完就走。” 说完,他拾起了他的烟斗,挥了挥他的长袖,飘然而去。听众们被他的这个举动弄得瞠目结舌,久久反应不过来。好些先生太太女士小姐们早就拟好了腹稿,准备待他演讲结束后举手发问,这也是西方人一般的礼数和规矩。可他这个东方人,简直有点莫名其妙,就这样,招呼也不打一个,讲着讲着,人就不见影儿了。 相关链接:林语堂(1895-1976),中国现代著名作家、学者、翻译家、语言学家,曾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国际笔会副会长等职,于1940年和1950年两度获若贝尔文学奖提名。他1966年定居台湾,1976年在香港逝世。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林语堂先生所热切向往的“理想生活”,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里安装有美国的水电煤气管子,有个中国的厨子,有个日本太太”。 B.林语堂平生演讲无数次,总是伴随着喝彩声、鼓掌声,可是有一次演讲却因为外在因素而“败走麦城”,留下了深深的遗憾。 C.林先生在法国蒙顿留下的那个“半截子”的演讲,说明他个性倔强,对别人的粗暴干涉非常愤怒。 D.林语堂曾于1940年和1950年两度获若贝尔文学奖提名,这表明他在文学上的成就远远高于学术研究与作品翻译方面的成绩。 (2)由“致力于传播东方文化”部分,可以看出林语堂那些特点? (3)林语堂吃了人家的请,盛情难却,杜撰了一个古罗马的故事,你知道他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吗? (4)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