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古诗名文 > 高中古诗文 >

“徐有功,国子博士文远孙也”阅读答案解析及翻译

来源:海博学习网 www.exam58.com    发布时间:2017-12-13 22:00
徐有功,国子博士文远孙也。举明经,累转蒲州司法参军,绍封东莞男。为政宽仁,不行杖罚。吏人感其恩信,递相约曰:“若犯徐司法杖者,众必斥罚之。”由是人争用命,终于代满,不戮一人。
载初元年,累迁司刑丞。时酷吏周兴、来俊臣、丘神、王弘义等构陷无辜,皆抵极法,公卿震恐,莫敢正言。有功独存平恕,诏下大理者,有功皆议出之,前后济活数十百家。常于殿庭论奏曲直,则天厉色诘之,左右莫不悚栗,有功神色不挠,争之弥切。寻转秋官员外郎,转郎中。
俄而凤阁侍郎任知古、冬官尚书裴行本等七人被构陷当死,则天谓公卿曰:古人以杀止杀我今以恩止杀就群公乞知古等赐以再生各授以官伫申来效俊臣张知默等又抗表请申大法则天不许之。俊臣乃独引行本,重验前罪,奏曰:“行本潜行悖逆,告张知謇与庐陵王反不实,罪当处斩。”有功驳奏曰:“俊臣乖明主再生之赐,亏圣人恩信之道;为臣虽当嫉恶,然事君必将顺其美。”行本竟以免死。
道州刺史李仁褒及弟榆次令长沙,又为唐奉一所构,高宗末私议吉凶,谋复李氏,将诛之。有功又固争之,不能得。秋官侍郎周兴奏有功曰:“臣闻两汉故事,附下罔上者腰斩,面欺者亦斩。又《礼》云:‘析言破律者杀。’有功故出反囚,罪当不赦,请推按其罪。”则天虽不许系问,然竟坐免官。久之,起为左台侍御史,则天特褒异之。时远近闻有功授职,皆欣然相贺。
寻起为左司郎中,累迁司刑少卿。有功谓所亲曰:“今身为大理,人命所悬,必不能顺旨诡辞以求苟免。”故前后为狱官,以谏奏枉诛者,三经断死,而执志不渝,酷吏由是少衰,时人比汉之于、张焉。或曰:“若狱官皆然,刑措何远。”
久之,转司仆少卿。长安二年卒,年六十二,赠司刑卿。
(有删改)
10.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  (3分)
A.古人以杀止/杀我/今以恩止杀/就群公乞知古等赐以再生/各授以官/伫申来效/俊臣/张知默等又抗表请申大法/则天不许之
B.古人以杀止杀/我今以恩止/杀就群公乞知古等/赐以再生/各授以官/伫申来效/俊臣/张知默等又抗表请申大法/则天不许之
C.古人以杀止/杀我/今以恩止杀/就群公乞知古等/赐以再生/各授以官伫申来效/俊臣/张知默等又抗表请申大法/则天不许之
D.古人以杀止杀/我今以恩止杀/就群公乞知古等/赐以再生/各授以官/伫申来效/俊臣/张知默等又抗表请申大法/则天不许之
11. 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  (3分)
A.男:封建时代五等爵位的末等,这五等分别是公、侯、伯、子、男。无论哪一等次的爵位都是可以世袭的。
B.载初:一种年号纪年法,这种纪年法始于汉武帝,以后每个皇帝即位一般都要改元,且一位皇帝年号自始至终不变。
C.大理:官名,掌管刑罚狱讼。秦、汉称“廷尉”。汉景帝时一度改称“大理”,北齐后改称“大理卿”。历代沿称。
D.起:起用、任用(官员)。“辛苦遭逢起一经”一句中的“起”就是起用、任用的意思。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3分)
A.徐有功为政宽厚。曾经和吏人相互约定,如果有谁触犯了法律,大家定要斥责、惩罚这个人,由此,徐有功获得了民众的支持,任职期间,没有杀过一个人。
B.徐有功正直无私。经常在殿上论奏案件的是非曲直,有时武则天厉色质问他,他面不改色,争论得更加急切,后来他就被调任其他职位了。
C.徐有功行事机智。面对酷吏执意要杀死裴行本的情形,他机智地借助皇帝的旨意,顺应皇帝的愿望,反驳了来俊臣等人,最终裴行本得以免除死罪。
D.徐有功司法实事求是。他认为关系人命,一定不能一味顺从旨意,不实事求是,来求得自身的安全。他的执法之心不渝,使得酷吏稍稍收敛。
13.把文言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 俊臣乖明主再生之赐,亏圣人恩信之道;为臣虽当嫉恶,然事君必将顺其美。 (5分)
(2) 臣闻两汉故事,附下罔上者腰斩,面欺者亦斩。又《礼》云:“析言破律者杀。”(5分)

参考答案
10.(3分)D
11.(3分)B [解析] 一位皇帝一生可以有多个年号,如明英宗就有正统、天顺两个年号。
12.(3分)A [解析] “曾经和吏人相互约定”说法有误,应该是“吏人互相约定”。
13 (1) (5分)俊臣违背明主的再生之赐,违背了圣人的恩德信义之道。作为臣子虽然应当痛恨坏人坏事,但是侍奉君主一定要顺应君主的美好愿望。(给分点:乖、亏、嫉恶、美各1分,句子大意1分)
(2)(5分)我听说两汉的旧例,附和下属欺骗君上的处以腰斩,当面欺君的也斩。《礼》上又说:“巧说诡辩、曲解法律的人要杀。”(给分点:故事、附下罔上、面、析言破律、各1分,句子大意1分)

【参考译文】
徐有功,是国子博士徐文远的孙子。考中明经科,多次调动官职至蒲州司法参军,承继受封为东莞男。他以宽厚仁慈治理政务,不施杖刑。官吏百姓都感激他的恩德信义,便互相约定:“如有犯了法,应受徐有功杖刑的,大家定要斥责、惩罚这个人。”由此,人们争着为他效命。他任司法参军,一直到任期结束,没有杀过一个人。
载初元年,(徐有功)多次升官至司刑丞。当时,酷吏周兴、来俊臣、丘神、王弘义等人陷害无辜,都受到了最重的处罚。公卿也因此震惊恐惧,没有谁敢讲真话。徐有功却能一人坚持公平宽恕的原则,凡是奉诏被抓到大理寺审讯的,徐有功都秉公复议而去掉不实的罪名,前前后后,挽救了几十户上百户人家。他经常在殿上论奏案件的是非曲直,武则天用严厉的神色责问他,身边的臣子无不胆战心惊,唯独徐有功面不改色,争论得更加急切。不久,他调任秋官员外郎,又转任郎中。
不久,凤阁侍郎任知古、冬官尚书裴行本等七人被陷害,按罪名当处死刑。武则天对公卿说:“古人用杀人的办法使杀人案件停息,我现在用施恩义的办法使杀人的案件停息,接受各位公卿为任知古等人求情,我赐给他们第二次生命,授给他们官职,等待他们明白而为朝廷效力。”来俊臣、张知默等又不听从,请求以大法加罪,武则天不同意。来俊臣就单独拿出裴行本的案卷,复查他以前的罪行,上奏道:“行本私下干着叛逆勾当,告张知謇与庐陵王谋反一事不实,罪当处斩。”徐有功反驳来俊臣,上奏道:“俊臣违背明主的再生之赐,违背了圣人的恩德信义之道。作为臣子虽然应当痛恨坏人坏事,但是侍奉君主一定要顺应君主的美好愿望。”裴行本终于(因徐有功的力辩)而被免死。
道州刺史李仁褒及他的弟弟榆次县县令李长沙,又被唐奉一所陷害,唐高宗在朝处理完政务之后私下里议论了一下李氏兄弟的吉凶祸福,打算报复李氏兄弟,要诛杀他们。徐有功又坚持为他们争辩,未能起作用。秋官侍郎周兴向武则天参奏徐有功说:“我听说两汉的旧例,附和下属欺骗君上的处以腰斩,当面欺君的也斩。《礼》上又说:‘巧说诡辩、曲解法律的人要杀。’徐有功故意为反叛者开脱罪名,他的罪行不能被赦免,请圣上按其罪判刑。”武则天虽然没有同意拘捕审问(徐有功),但是(徐有功)终究因此事获罪而被免官。过了很久,朝廷又起用徐有功,让他担任左台侍御史,武则天特地褒扬他跟其他大臣不同。当时远近之人听到徐有功又被授予官职,都高兴地去祝贺。
不久,徐有功被起用为左司郎中,多次升迁为司刑少卿。徐有功对他的亲友说:“现在身为司法之官,关系人命,一定不能一味顺从旨意,不实事求是,来求得自身的安全。”所以(徐有功)前前后后做狱官,因为谏奏冤枉受刑的事,三次被判死刑,但他执法的心意不改变,酷吏因此稍有收敛。当时的人认为他的地位等同于汉代执法公正的于定国、张释之。有的人说:“若狱官都是这样,用不上刑法的日子怎么会远呢?”
过了较长一段时间,徐有功调任司仆少卿。长安二年去世,享年六十二岁,被追赠为司刑卿。





文章标签:



相关阅读

李渔《冬季行乐之法》“冬天行乐,必须设身处地”
“苏琼,字珍之,武强人也”阅读答案及原文翻译
“康福,蔚州人,世为本州军校”阅读答案解析及翻
《明史·熊概传》阅读答案解析及翻译
滕子京《岳阳楼诗集序》阅读答案
“秦纮,字世缨,单人”阅读答案解析及翻译

有帮助
(1)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