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野王传 野王字君卿,受业博士,通《诗》。少以父任为太子中庶子。年十八,上书愿试守长安令。宣帝奇其志,问丞相魏相,相以为不可许。后以功次补当阳长,迁为栎阳令,徙夏阳令。元帝时,迁陇西太守,以治行高,入为左冯翊。岁余,而池阳令并素行贪污,轻野王外戚年少,治行不改。野王部督邮掾祋祤赵都案验,得其主守盗十金罪,收捕。并不首吏,都格杀。并家上书陈冤,事下廷尉。都诣吏自杀以明野王,京师称其威信,迁为大鸿胪。 成帝立,有司奏野王王舅,不宜备九卿,以秩出为上郡太守,加赐黄金百斤。朔方刺史萧育奏封事,荐言:“野王行能高妙,内足与图身,外足以虑化。窃惜野王怀国之宝,而不得陪朝廷与朝者并。野王前以王舅出,以贤复入,明国家乐进贤也。”上自为太子时闻知野王。会其病免,复以故二千石使行河堤,因拜为琅邪太守。是时,成帝长舅阳平侯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辅政八九年矣,时数有灾异,京兆尹王章讥凤专权不可任用,荐野王代凤。上初纳其言,而后诛章,语在《元后传》。于是野王惧不自安,遂病,满三月赐告,与妻子归杜陵就医药。大将军凤讽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赐告养病而私自便,持虎符出界归家,奉诏不敬。杜钦时在大将军莫府,钦素高野王父子行能,奏记于凤,为野王言曰:“窃见令曰,吏二千石告,过长安谒,不分别予赐。今有司以为予告得归,赐告不得,是一律两科,失省刑之意。夫三最予告,令也;病满三月赐告,诏恩也。令告则得,诏恩不得,失轻重之差。又二千石病赐告得归有故事,不得去郡亡著令。传曰:‘赏疑从予,所以广恩劝功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阙难知也。’今释令与故事而假不敬之法,甚违阙疑从去之意。即以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马之重,不宜去郡,将以制刑为后法者,则野王之罪,在未制令前也。刑赏大信,不可不慎。”凤不听,竟免野王。郡国二千石病赐告不得归家,自此始。(选自《汉书?列传第四十九?冯野王传》,有删节。) 8.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上书愿试守长安令 愿:希望。 B.宣帝奇其志 奇:感到惊奇。 C.与妻子归杜陵就医药 归:回到。 D.今释令与故事而假不敬之法 假:虚假。 9.以下各组句子中,全都表明野王被推举原因的一组是( ) ①内足与图身,外足以虑化 ②则野王之罪,在未制令前也 ③都诣吏自杀以明野王 ④窃惜野王怀国之宝 ⑤野王行能高妙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③④⑤ D.①④⑤ 10.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项是( ) A.野王年轻时因父亲的威势任太子中庶子,可是魏相认为不可,给予反对。 B.野王政绩突出,品行能力高尚杰出,受到杜钦的尊重。 C.王章被诛杀后,野王恐惧不安而卧床假病,被王凤免去官职。 D.野王仕途坎坷,因为被排斥而从朝中调出,因为善良才调入朝廷。 11.把第Ⅰ卷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会其病免,复以故二千石使行河堤,因拜为琅邪太守。(5分) (2)又二千石病赐告得归有故事,不得去郡亡著令。(5分) 参考答案 8.D。(假:依托。) 9.D。(②是杜钦为野王辩解,③是赵都以此举表明此事与野王无关。) 10.B。(A项,宣帝询问魏相野王能否试任长安县令时,魏相认为不可。C项,野王恐惧不安就病倒了,病假三月满后才续病假的。D项,因为他是国舅才从朝中调出。) 11.(1)参考翻译:正好遇上他因病免职,又凭借原来二千石的级别出任治理黄河堤岸,于是封为琅邪太守。(基本翻译正确2分,“会”“以”“因”翻译对,各1分。) (2)参考翻译:另外,二千石级官员有病赐告得以回家有旧例,不能离开守郡也无明文规定。((基本翻译正确2分,“故事”“去”“亡”翻译对,各1分。) 参考译文: 冯野王字君卿,跟从博士学习,精通《诗经》。年轻时因为父亲做官的原因任太子中庶子。十八那年,向皇上上书希望能试任长安县令。宣帝对他的志向感到惊奇,询问丞相魏相,魏相认为不能允许。后来以功劳次序补任当阳县令,升任栎阳县令,调任夏阳县令。元帝时,升任陇西郡太守,因为政绩突出,入朝任左冯翊。一年多,池阳县令并素贪污,轻视冯野王是年轻的外戚,做官的劣行不加改正。冯野王部署督邮掾祋祤县人赵都立案检察,查明是当权者监守自盗十金的罪行,将他逮捕。并素不服从收捕,赵都格杀了他。并素的家人上书陈述冤情,事情交给廷尉处理。赵都到官吏面前自杀来证明和冯野王无关,京师的人都称赞他的威信,升迁任大鸿胪。 成帝即位,有关部门上奏称冯野王是国舅,不合适备职九卿。依据品级出朝任上郡太守,另外赏赐黄金一百斤。朔方刺史萧育上奏密事,推荐说:“冯野王品行能力高尚杰出,在内政上足以考虑自身,在外交上足以谋略教化。我可惜冯野王是治理国家的栋梁,却不能辅佐朝政和朝中大臣并立。冯野王以前因为是国舅而从朝中调出,又因为贤良调入朝廷,彰明国家是乐于进用贤良的。”皇帝自从作太子时就听说过冯野王,正好遇上他因病免职,又以原来二千石的级别治理黄河堤岸,于是封为琅邪太守。当时成帝的长舅阳平侯王凤任大司马大将军,辅政已经八九年了,当时数次发生灾异,京兆尹王章讥刺王凤专权不能加以任用,推荐冯野王代替王凤。皇帝开始时接纳王章的建议,后来王章被诛杀,事情记录在《元后传》中。于是冯野王恐惧不安,就病倒了,病假三个月已满,又续请病假,和妻子儿女回杜陵治病。大将军王凤指使御史中丞弹劾冯野王请假养病而图自己安乐,持虎符出界回家,是领皇帝诏令而不敬重。杜钦当时在大将军王凤的幕府,他素来尊重冯野王父子的品行才能,给王凤呈上奏折,替冯野王说话道:“我见诏令说,二千石级的官吏请假,经过长安拜谒,不分别予告和赐告。现在有关部门认为冯野王予告得以养病,赐告却不能批准,这是同一法律两种等级,失去了减轻刑罚的意义。政绩考核三次最突出的给予予告,这是命令;有病满三个月赐告,这是皇帝赐恩的诏令。令告可以得到,赐恩却得不到,失去了轻重的差别。另外,二千石级官员有病赐告得以回家有旧例,不能离开守郡也无明文规定。古语说:‘功绩不清楚时却给予奖赏,是为了普施恩德鼓励立功;过错不明显时应免去惩罚,为的是谨慎刑罚,不处理难于知晓的事。’现在抛开法令和旧例而依托不敬的法律,很违反阙疑从去的意思。即使以二千石级的官吏守卫千里方圆的地域,担任军事要职,不应该离开守郡,将用刑罚为后世之法的,那么冯野王的罪过,在于以前没有制定法令。刑罚赏赐是应该很有信誉的,不可以不谨慎。”王凤不听,最终免去野王的官职。郡国中二千石级的官员赐告不能回家,从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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