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琴 费力克斯·勒克莱尔(加拿大) 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那男人说:“我知道。 “您想卖掉它?” “是的,先生。” “贵姓啊,您?” “于贝尔·托马斯。” “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6年了。” 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 “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进行了演奏。” 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于贝尔·托马斯要把自己拉了16年的小提琴卖给它的原主人制琴师,主要目的是完璧归赵,他相信制琴师会好好保管它。 B.“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是说音乐家在制琴坊听到制琴师的故事后,灵魂受到了洗 C.两次提到音乐家把琴藏进大衣,表现了他不同的心态:第一次,主要是唯恐被人发现 D.制琴师记得第一次当众演奏小提琴时的许多细节,后文却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 E.制琴师学琴时“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后来又放在盒里珍藏,表现了他对自己用过的东西都十分喜爱、十分珍惜的心理。 (2)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6分) (3)小说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音乐家,但几乎一半的篇幅是在写制琴师的故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 参考答案 (1)B项2分,C项3分,A项1分。 (A项“完璧归赵”只是一种推测,原文并没有明确指出,故给1分。D项错在“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制琴师记住了许多细节,是因为那是他唯一的演出,印象深。至于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是讲与狗搏斗的过程,因为是夜晚,又慌急害怕,加上过去了多年,确实有记不住的地方。E项错在“所有东西”,范围扩大。) (2)他是一位穷困潦倒的音乐家。(2分)他曾辉煌无限,是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录制的唱片很受欢迎。(2分)后来因病不能拉琴,丢掉了工作,陷入痛苦之中,最后在制琴师的教导启发下,重新振作了起来。(2分) (每点2分,共6分。意思对即可。) (3)第一次:点明了自然环境的恶劣;为下面被狗咬的情节发展作铺垫。 第二次:使得演奏的成功、满心的激动与唯一的遗憾形成对比,突出遗憾之深; 第三次:与音乐家的辉煌形成对比,目的在于启发音乐家改变生活态度。 (每点2分,共6分。意思对即可。) (4)①情节设置的需要。制琴师的故事是最精彩的部分,是促成音乐家转变生活态度的关键。 ②突出人物形象的需要。制琴师是作者着力塑造的人物形象,大量描写使其形象丰满。 ③突出小说主题的需要。通过写制琴师的故事,表达了即使陷入困境也不能绝望,而要积极追求、热爱生活的主旨。 ④写作意图的需要。音乐家虽是主人公,但制琴师才是作者想要重点表现的人物,所以要浓墨重彩。 (答出一点给2分,答出两点给5分,答出三点给8分。意思对即可。如有其他答案,可根据观点鲜明、理由充分、论述合理的程度,酌情给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