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幼学,字志行,无锡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授确山知县。政务惠民,积粟二千石以备荒,垦荒田八百余顷。给贫民牛五百余头,核黄河退地进三十余顷以赋民。 布政使刘浑成弟烂成,助妾杀妻,治如律。行太仆卿陈耀文家人犯法,立捕治之。汝宁知府丘度虑幼学得祸。言于抚按,调中牟。秋成时,飞蝗蔽天。幼学率民捕蝗,得千三百余石,乃不为灾。县故土城,卑且圮。给饥民粟,俾修筑,工成,民不知役。幼学疏为河者五十七,为渠者百三十九,俱引入小清河,民大获利。给贫民牛种,贫妇纺具,倍于确山。越五年,政绩茂著。以不通权贵,当考察拾蹦迪,掌道御史拟斥之,其子争日:“儿自中州来,咸言中牟治行无双,今予殿,何也?”乃已。 迁湖州知府,甫至,即捕杀豪恶奴。有施敏者士族子,杨升者人奴也,横行郡中。幼学执敏置诸狱。淫雨连月,禾尽死。幼学大举荒政,活饥民三十四万有奇。御史将荐之,征其治行,推官阎世科列上三十六事,御史以闻。诏加接察副使,仍视郡事。 幼学年已七十,其母尚在,遂以终养归。母卒,不复出。天启三年,起南京光禄少卿,改太常少卿,俱不赴。明年卒,年八十四矣。中牟、湖州并祠祀之。 (有删改) 【注】①抚按:官职名。 7.下列句中的“于”与“言于抚按”中的“于”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3分)( ) A.每假借于藏书之家 B.苛政猛于虎也 C.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 D.达于汉阴 8.下列对文章内容理解有错误的一项是(3分)( ) A.陈幼学担任确山知县时,致力于施惠百姓,积粟米二千石以备荒年,垦荒田八百多顷。 B.陈幼学任职中牟期间,率领百姓捕捉蝗虫,捉到一千三百多石,中牟最终没有出现蝗灾。 C.陈幼学不结交权贵,尽管他的儿子为他争辩,最终还是被权贵上报给朝廷。 D.陈幼学勤政爱民、秉公执法、孝顺母亲,去世后,中牟、湖州两地百姓为他立祠祭祀。 9.解释下列句中加点的词。(4分) (1)立捕治之: (2)咸言中牟治行无双: (3)御史以闻: (4)明年卒: 10.翻译下列句子。(4分) (1)幼学执敏置诸狱。(2分) (2)幼学大举荒政,活饥民三十四万有奇。(2分) (出自2017年无锡中考) 参考答案 7.A 解析:此题考查对“于”这个字含义的理解和把握。“于”有下列意项:(1)介词(a.在,如“生~北京”.b.到,如“荣誉归~老师”;c.对,如“勤~学习”;d向,如“出~自愿”;e.给,如“问道~盲”;f.自,从,如“取之~民”;g.表比较,如“重~泰山”;h表被动,如“限~水平”)。(2)后缀(a.在形容词后,如“疏~防范”.b.在动词后,如“属~未来)。(3)姓。“言于抚按”的“于”应解释为“向”;下面四个选项的“于”分别解释为“向”“比”“给”“到”,故选A。 8.C 解析:此题考查对课外文言文内容的理解和把握。C项中“他的儿子”错误,应是“御史”的儿子;最终不是被权贵上报朝廷,而是未被御史斥退。 9.(1)惩治,治罪(2)皆,都(3)使……听到(4)死 解析:此题考查对文言字词的理解和把握。可结合课内文言字词的解释。比如,“咸”可根据《桃花源记》中的“咸来问讯”;“闻”可根据《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闻寡人之耳者”。 10.(1)幼学逮捕施敏,把他安置在监狱中。 (2)幼学大力推行治理荒灾的政令,救活饥民三十四万多。 解析:此题考查翻译文言语句的能力。作答时,注意抓住关键字词,逐字逐句翻译,注意文言句式即可。 【参考译文】 陈幼学,字志行,无锡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授予确山县知县。在治理方面致力于施惠百姓,积存粟米二千石用来应对灾荒,开垦荒田八百多顷,给贫民提供五百余头耕牛,核实曾被黄河水淹没的土地一百三十多顷分给百姓耕种。 布政使刘浑成的弟弟烂成,伙同小妾杀死妻子,陈幼学依法治罪。代理太仆卿陈耀文的家人犯法,陈幼学立即将他逮捕治罪。汝宁知府丘度担心幼学惹上祸端,请求巡抚、按察使,调幼学到中牟县。秋季果实成熟时节,飞蝗蔽天。幼学组织百姓捕捉蝗虫,提到一千三百多石,最终没有酿成蝗灾。县城旧有的土城,低矮并且已坍塌。供给饥民粟米,让:他们修筑城墙。 城墙修好了,百姓却没有劳役之苦。幼学疏通河流五十七条,沟渠一百三十九条,都引入小清河,百姓大大受益。大庄的各村多水,为他们筑堤坝卡三道防备水患。给贫民提供牛种,贫妇提供纺车,数量是确山县的两倍。过了五年,政绩显著。因为不结交权贵,在考核官吏政绩时,掌道御史打算斥退他,御史的儿子争辩说:“儿自中州而来,人们都说中牟县令的政绩(治理水平)和人品天下无双,如今考核给予下等,为什么呢?”御史这才作罢。 升任湖州知府,刚刚到任,就捕杀了横行霸道的恶奴。有个叫施敏的人是士族子弟,杨升是家奴,两人横行郡中。幼学逮捕施敏,把他安置在监狱中。大雨下了一月,禾苗都被淹死。幼学大力推行治理荒灾的政令,救活饥民三十四万多。御史将举荐他,征集他的冶理措施,推官阁世科将幼学的治理措施列举出三十六条上交御史,御史上奏给皇帝。皇帝下诏加封为按察副使,仍然负责本郡事务。 幼学年已七十,他的母亲还健在,于是以回家养母为由,辞官归乡。母亲去世后也不再出仕。天启三年,起用为南京光禄少卿,改任太常少卿,幼学都没有赴任。第二年去世,终年八十四岁。中牟、湖州都为他立祠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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