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愤著书 张大可 司马迁受腐刑在天汉三年十二月,出狱大约在天汉四年二、三月。这年司马迁四十九岁,出狱后被用为中书令。 中书令本由宦官充任,而司马迁因受腐刑得此官,他认为是人生极大的耻辱。他在《报任安书》中凄怆满怀地诉说他的痛苦,司马迁一气排列了十种耻辱,这都是人世间的极大不幸,而“最下腐刑极矣”。它使司马迁陷入了欲生不得欲死不能的痛苦境地,“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如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在这种心境下,给予司马迁以生的力量,唯有那无声的立言事业还未完成。司马迁身受腐刑,体味三重,人主的喜怒无常,便意味着人臣的祸福莫测。专制主义的荼毒,擦亮了司马迁的眼睛,使他看清了“明主”这一绝对君权的残忍本质,深深认识到过去“以求亲媚于主上”是“大谬不然”,于是一反常态,表现了对国事、世事的冷漠。太始四年(前93),司马迁已五十三岁,任中书令已五年,他除了埋头撰述《史记》外,在政治上没有什么作为。这时,司马迁的好友益州刺史任安,心中沉不住气了,他觉得要给司马迁以鼓励,给他写了一封信,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任安的信,好似一石击起千层浪,它把司马迁积滞在心中的郁闷引发出来,爆发在回信《报任安书》中。在这封信中,司马迁把他对世情的感慨,对人生的悲愤,对专制君王的认识,对理想事业的追求,尽情地倾吐出来,如泣如诉,慷慨悲凉,理正而辞严,具有很强的感染力。两千多年来,成为脍炙人口的名篇。 既然宫刑是人生最大耻辱,为了人的气节尊严,就应早早自裁结束耻辱;但为了实现著述理想,立名后世,必须坚强地活下去;可是活下去,又遭世俗非议,等于继续受辱,即“负下未易居,下流多谤议”,这种既觉得应该死而又不能去死的思想纽结,折磨得司马迁神不守舍,多次想到去自杀。最后司马迁抉择了隐忍立名的自新之路。也就是说功名重于名节。当一个人功名已就,或者以死可以立功名时,就要毫不犹豫地去死节;当一个人才能未尽,功名未立,死节不过如九牛一毛,不能产生社会影响时,他就应该隐忍发愤,建立功名。司马迁正是在这一基准点上找到了死节与立名的统一。所以在《史记》中,他既表彰那些死节者,又表彰那些隐忍苟活者,把历史人物的死写得生动有情。 《史记》中写了许多不甘屈辱,为保持名节而死的义士。齐国布衣王蠋在齐国沦丧濒于灭亡之时,仍“义不北面于燕,自尽身亡”;田横耻于降汉,自而死,他的五百宾客闻田横死,“亦皆自杀”;李广不堪“复对刀笔之吏”而自杀;项羽兵败愧对江东父老而自杀。司马迁称赞这些慕义而死的人,具有“高节”,“岂非至贤”,虽往古烈士,何以加哉!象屈原那样“死而不容自疏”的高洁之志,“虽与日月争光可也”。然而,在逆境中奋发,忍辱负重的志士,更加难能可贵。勾践卧薪尝胆,坚韧顽强,发愤雪耻,终灭强吴而称霸王,司马迁不仅许之以“贤”,还赞其“盖有禹之遗烈焉。”伍子胥弃小义,雪大耻,名重后世,司马迁赞其为“烈丈夫”。季布以勇显于楚,“身履典军奉旗者数矣,可谓壮土”,但是,当他被刘邦捉拿,为人奴而不死,受辱而不羞,“终为汉名将”,司马迁赞其为“贤者诚重其死。”这后一种忍辱负重的志士,司马迁认为更是值得敬仰的男子汉,“烈丈夫”。这一观点,不仅与世俗相违,而且颇谬于圣人的是非。一般世俗观点,认为忍辱负重是贪生怕死,若被刑戮,“中材以上且羞其行”。孔孟遗教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那些一遇侮辱就轻身自杀的人,在司马迁看来只不过是无可奈何的表现,并不是真正的勇士。慕义而死,保持名节;忍辱负重,自奋立名,怎样处理好这二者的界限是很难的。前已述及,司马迁提出了一个“人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标准。人生最宝贵的生命不是不可牺牲,而要让它闪光,死得有价值。一个人若不能对社会作出贡献待后人评说,而仅仅以一死来对黑暗进行抗争,岂不是“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司马迁在忍辱与生死的痛苦抉择中懂得了人生的意义,他从沉痛中奋起,坚强地活下来,决心以最大的毅力来完成《史记》。司马迁终于从个人的悲怨中解脱出来,忍辱著书,留下了宝贵的实录作品。这种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脊梁,是值得我们敬仰的 (节选自张大可著的《司马迁评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