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表现形式与诗文意境 如简易地给书法艺术下一个定义的话,可以说:“书法是写字的艺术。”如从美学或者艺术哲学的高度来论的话,“书法是以汉字为素材,以线条及其构成运动为形式,表现性灵瑶界和体现审美疽想的抽象艺术”。因为书法是以汉字为素材进行创作的,故不写字不能称真为“书法”。再者书法是以线条运动为表现形式,也就是说,书法必须是讲究技巧的,由技成能,胡乱涂抹无以称“法”。这两点体现着书法艺术的本体规定性。表现性灵境界和体现审;理想,即是书法艺术所具有的这种意境创造能力。 书法的艺术表现是通过写字来实现的,写字又必然有其文字的内容,因此,文字内容在书法创作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书法文字内容的精神内质和意境,应与书家的个性气质相适应,才能够创造出优秀的书法作品。 书法艺术再创造绝非易事,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通会,化度进去。我们常说,艺术品首先感动作者自己,然后才能够感动他人,而自己被感动的这种感染力,应当来自你所写文字内容。这里,选择什么样的文字内容来作为你书法创造的素材,是很重要的。读懂文字内容,被其文字意境所打动,引起精神上、情感的共振,从而激发起书家的创作激情,提笔作书便成为主动的、积极的行为,思想情绪、精神状态高度兴奋,此时,才情流注笔端,从而产生意想不到的精神之作。这就是说,在书法对诗文的艺术再创造过程中,文字内容的意境与书法艺术表现的意境必须合一。 二是裁取率由,我塑我境。当然,对文学底本的审美,本就有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慧之别。读者对原作的思路情绪的体认,先天就存在着差异。要旨在于以我为主,把对文学作品的意境体认,裁剪为我们的意境,用我们的笔墨,营造书法意境。 意境的再造,要依附物质、技巧条件,才能物化现实。只有将字体、书体、用笔、用器、谋篇布局诸因素配置得当,才能出现形式各异的笔墨意境。况且,意境有着类型意义。比如,写婉约派词文如采用颜楷,浓重墨怕摧残纤巧,写李白诗,若用欧楷缮写,形同谪仙被缚。总之,书法只有开展,衍化了诗文的意境,才能实现它自身。因为书法的目的,不是为了表现书法自身,而是表现人自身,表现与诗文相接近而有关联的另一番意义,也即为意境。 选取何种文学底本?当然悉听尊便。但是剧作家不是对什么文学底本都愿意编的。画家也不可能将什么诗词都入画。对文学作品进行书法再创造,无非是借陶家酒浇胸中块垒,乘米家船品江上霁月。性情如此,自家意境才有可能开发出来。 总之,书法创作的表现形式必须与诗文意境相共美,才能创作出书法佳作。 (选自张巨纲《论书法表现形式与诗文意境》,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 项是 A.书法简言之就是写字的艺术,它的内涵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以汉字为素材,二是以线条运动为表现形式。 B.书法具有创造意境的能力,能表现一定的性灵境界,可以反映出书写者的审美理想。 C.书法创作中文字内容占有重要的位置,选择与书家的个性气质相适应的文字内容,才可能创作出优秀的书法作品。 D.书法创作强调意境的再造,要依附物质、技巧条件,如果不能将字体、书体、用笔、用墨、谋篇布局诸因素配置得当,就谈不上表现形式各异的笔墨意境。 2.下列各项对文章内容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审美认识往往见仁见智,但是不同的书法创作者在对同一文学底本的理解上必须达成一致,从而实现文字内容的意境和书法艺术的意境的统一。 B.书法创作需要激情,当创作者被文字意境打动,思想情绪、精神状态高度兴奋,他们往往能书写出意想不到的佳作,而这样的作品才可能感动他人。 C.意境不独是诗文的专利,书法也有其意境。书法的目的,不是为了表现书法自身,而是表现人自身,表现意境,这种意境是与诗文相接近而有关联的另一番意义。 D.书法创作者对文学底本的选择取决于个人的审美需要,借文字内容来表达书法家自身的性情。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书法艺术并非纯形式观赏艺术,它须读其文,以品味其文学内容之意境;观其艺,以欣赏其书法形式美之意境。 B.书家中创作时,应该具有两个条件:能走进诗歌,与文字意境形成共鸣,激发创造热情;个性化地理解诗文和营造个性化的书法意境。 C.与诗歌具有婉约、豪放等不同风格类似,书法也有其不同的风格特点,而只有书法风格与诗文内容相互协调匹配,才会产生和谐的效果。 D.书法创作要完全终于诗文意境,书法创作的自由度不大,只能中字体、书体、用笔、用墨、谋篇布局等方面加以发挥。 参考答案 1.A(A项忽略了书法概念中“表现性灵境界和体现审美理想”的内涵) 2.A(A项,对文学底本可有个性的理解,不必强求一致) 3.D(书法是对文学作品的再创造,可以有个性化的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