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秋 王 干 这个秋天特别长,树叶迟迟不肯掉,似乎对这个季节特别迷恋,有些树甚至还不肯黄,依旧绿绿的像夏日般那么葱郁,河边的垂柳甚至有返青的迹象。11月15日按惯例该供暖了,可室外的气温常到十七八度,于是,有人不禁要问,北京的天气是不是反常了?奇怪,北京人现在常常感叹北京的四季不够分明,感叹春、秋特别短,忒短了,老北京时常这么说。可今年的秋天实在了点,稍长了些,秋天更像秋天了,人们反而有些不习惯了。 我是从秋天开始认识北京的。1983年的十月下旬,我从南京第一次来到北京,坐的是火车,那是趟夜车。十月的南方暑气还没消尽,我想象北京的秋天一定气候宜人。没想到随着火车渐渐向北京接近,寒气也一步一步逼近,加上硬座车厢的空气又特别的混浊,所以我一到北京就感冒了。秋天的风特别大,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的黄昏,我出地铁时,莫大的冷风快把我吹透了,我仿佛掉进了凉水里。刚出地铁口,便闻到一股奇异的焦香,那焦香像一只手搅到你胃里去似的,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卖烤红薯的大妈,我花了一毛钱买了一个啃了起来,那暖,那香,那甜,那焦,渗透到每根毛孔里去了。北京深秋的这个黄昏,那寒冷中的暖意,让我对北京产生莫名的好感,以至于我再看到大街上卖烤红薯的,就想起北京,北京留给我的最初的记忆居然是烤红薯的味道。 到1988年我被借调到《文艺报》工作,这年秋天报社组织秋游,去慕田峪长城游览,我看到了北京真正的秋天,甚至看到了真正的北京。雄伟的燕山、庄严的烽火台在纯净的秋色中,把历史的雄浑和自然的伟岸演绎得天衣无缝,明亮得仿佛有些透明度的红叶在广阔的山野之间火焰般灿烂,空气也仿佛像蔚蓝的海水那么干净,我在攀登的过程中,前见古人,有长城的雄姿告诉我历史的沧桑和遥远,后见来者,《文艺报》那些年轻的同事意气风发,风华正茂。北京的秋天让人爱怜而奋进。 北京的秋天有一种大气之美。北京的大气在建筑、街道和装饰风格上都有鲜明的表现,在时令上也不例外,春天带着北方之北的风沙在华北平原上呼啸而过,夏天的雷雨倾盆而注绝不黄梅,冬天的雪无边无际却不粘连,但好像秋天的北京最让人心旷神怡,最有大都的气象。我女儿第一次从首都机场到北京市里时,说,这儿什么都比南京大一框。南京也是六朝以上的古都,和北京比起来可能要精细一些,可格局还是不如北京宏阔。 秋高气爽或许用来形容北京的秋天最为合适,因为能见度特别好,秋天把北京的优点淋漓尽致地表露出来,大气、宽阔,具有一种雍容、成熟、华贵的美。如果上海这个城市欲露还羞的美感在春天最能体现的话,如果广州热情开放的美感在夏天最能体现的话,那么北京的美感无疑属于秋天,红墙,枫叶,火红的柿子,沉稳的鸽哨,都在浓浓的秋意里如诗似画,如弦似乐。 中国的文人历来喜欢在秋天发一些感慨,往往与人生的失意落寞联系在一起,感秋、怀秋、伤秋的经典之作广为流传,“秋尽江南草未凋”,杜牧、杜甫的名句常常和秋天联系。可北京的秋天并不会给人太多的惆怅,它消失时也干净利索,并不像南方的秋叶那样反复地飘落、回旋,一点也不拖泥带水。比如我在写这篇文章的过程中,这个被大家谈论多日的秋天却戛然而止了,突然而来的强冷空气毫不留情地将暖暖的深秋吹走了,我们甚至没有听到秋叶簌簌落地的声响,只看到路上落满了没有枯黄泛着绿色和青色的树叶,在彻骨的寒风中偶尔旋出一个绿的涡流,似在宣告一个季节的结束。2005年这个青色的秋天就这样与北京道别了。 (有删改) 11.文章是围绕“北京的秋”行文的,请梳理文章的行文思路。 12.为什么说“北京的秋天让人爱怜而奋进”?请简要分析。 13.文章写的是北京的秋,为什么还提到南京这一城市以及上海与广州的秋? 14.文章以“2005年这个青色的秋天就这样与北京道别了”一句收尾,你认为这样收束全文好不好?谈谈你的理解。 参考答案 11.文章先写“这个秋天特别长”,接着回忆与北京秋天有关的事件,点明北京秋天的特点,最后再回到现在,首尾照应,抒发对北京秋天的怀念与喜爱之情。 12.①北京的秋天让人爱怜,是因为作者在壮美的秋色里认识到了真正的北京,感受到了北京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②北京的秋天让人奋进,是因为秋天纯净、灿烂,同行的同事风华正茂,让人感受到秋天的活力。 13.①写南京,是为了通过对比突出北京的宏阔,强调北京的秋天更有大方之美的特点。②写上海与广州的秋,是为了与北京的秋天进行对比,进一步强调北京的秋有自己的特点,更与这座城市的文化底蕴息息相关。 14.好。①这句话虽然看似只是以简洁的笔墨总结上面的文字,却含蓄地表达出了作者对这个秋天充满怀念但没有感伤,十分洒脱,对北京的秋天的喜爱之情,言尽而意无穷。②它又与文章第一段写这个秋天的长相照应,使文章结构完整。(也可以答不好,言之成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