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白居易 污沟贮浊水,水上叶田田。 我来一长叹,知是东溪莲。 下有青泥污,馨香无复全。 上有红尘扑,颜色不得鲜。 物性犹如此,人事亦宜然。 托根非其所,不如遭弃捐。 昔在溪中日,花叶媚清涟。 今来不得地,憔悴府门前。 【注释】 ①作于元和二年(807)。 ②田田:水草叶漂浮貌。乐府古辞《江南》:“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 ③得地:唐人口语,谓得其所。 托根:生根。 弃捐:抛弃。 “托根非其所,不如遭弃捐。”这两句以物喻己,抒发了诗人怀才不遇的心情——莲花生根不是地方,“下有青泥污,磬香无复全。上有红尘扑,颜色不得鲜”,照这样,还不如抛弃了的好。而其喻意,乃是“物性犹如此,人事亦宜然”。牢骚之情,讽谕之意,含蕴其中,耐人寻味。 鉴赏 《京兆府栽莲》白居易的一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公元807年)。 诗借物抒情,诗人在府门前看到一节莲花,莲花花枝惨败,前八句景物描写,描写了莲花的惨白景象,第九句和第十句,引出议论和感叹,同时也起到转折的作用——“物性犹如此,人事亦宜然”。 这首诗是白居易时为周至尉趋府作。 诗人在府门前看到一节莲花,莲花花枝惨败,前八句景物描写,描写了莲花的惨白景象,第九句和第十句,引出议论和感叹,同时也起到转折的作用——“物性犹如此,人事亦宜然”。 第十一句和十二句借物抒情,“托根非其所,不如遭弃捐。”生存的地点不是好地方,表达白居易对现状和当下环境的不满。 第十三句和十四句则其到衬托的作用,也是借物抒情的笔法,用莲花曾经在溪中的美好时光表达自己对过去生活的缅怀 最后两句笔锋一转,“今年不得地, 憔悴府门前。”诗人感觉自己与莲花命运相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