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砍柴需要斧头,娶妻需要媒人。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我觏之子,笾豆有践。 【注释】 01、伐:砍伐 02、柯:草木的茎枝或斧柄 03、克:能够,指“如何砍柴,非斧头不可” 04、取:娶 05、则:法则、道理 06、不远:指道理差不多,或说合乎礼法 07、觏(Gou):遇见 08、笾(Bian):古代祭礼和宴会时盛果类食物的竹篾食具 09、豆:木制盛肉类的食器 10、践:成行成列,陈列整齐貌 译文 怎么砍伐斧子柄? 没有斧子砍不成。 怎么迎娶那妻子? 没有媒人娶不成。 砍斧柄啊砍斧柄, 这个规则在近前。 要想见那姑娘面, 摆好食具设酒宴。 译文 伐木作个斧柄怎么样?没有斧子完不成。娶个妻子怎么样?没有媒人取不得。 伐木作柄呀伐木作柄,其可仿效的就在不远处。我遇见的那个人呀,举行仪式很整齐。 简析: 《伐柯》是《诗经》中的一篇,形式为山歌,形式短小,但其中蕴含了深刻的辩证思想。 这是一首比喻的山歌,要想砍棵木棍做斧柄,就必须先要用斧头来砍木棍,没有斧头,这木棍是很难砍的。因此,想要娶个好妻子,就必须先要寻找媒人,再由媒人根据两家的情况选择合适的人家。 对于“伐柯”,子思在《中庸》里有个很好的解释:“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这个意思是说,手里拿着斧柄伐木作斧柄,只要瞄一眼就能看得见,但有的人还要到处找。这是比喻很多人盲目地追求中庸之道,什么都要“中”,把中庸之道弄成条条框框似的东西,严格遵守。其实中庸之道亦是活泼泼的,是根据时间地点及周围环境随时变动着的。所以君子以人的道理来治理人民,使其改正并停留在中庸之道上。 鉴赏 《伐柯》这首诗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思想: 一方面强调“匪斧不克”、“匪媒不得”,因为运动变化需要一个中介,所谓“自内出者无匹不行”,或如阳明子所言“天下未有不履其事而能造其理者”。 另一方面又主张不能心外求理,“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运动变化的根源在于自身,外面的中介只是“应”,“感”才是运动变化的主宰,或云“自外至者无主不止”。 君子修身以至建功立业,也不过是“求其放心而已矣”。“内”“外”只是不得已的说法,内与外不能截然对立开来,内是感,是主,外是应,是从,因为内外是主与从的关系,所以才可以说“万物皆备于我”。 整首诗是在阐述《易传》“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的道理,前半部分说“无平不陂”,后半部分说“无往不复”。 《阳明先生集要》中有一段话是对《伐柯》最好的注解: 昔有人问先生:“能养得此心不动,即可与行师否”? 先生曰:“也须学过,此是对刀杀人,岂意想可得?必须身习其事,节制渐明,智慧渐周,方可信行。盖天下未有不履其事而能造其理者。此后世格物之学所以为谬也。孔子自谓军旅之事未之学,此亦不是谦言。但圣人得位行志,自有消变未形之道,不须用此。后世论治,于根源上全不讲及,每事只在半中截做起,故犯手脚。若在根源上讲求,岂有必事杀人而后安得人之理?” 儒家注重践履,反对空谈心性,批判佛道两家遗弃人伦物理。“匪斧不克”、“无匹不行”,即是要“身习其事”,然后才能“节制渐明,智慧渐周”,才能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如果认为“养得此心不动,即可与行师”,这正如孟施舍之养勇:“视不胜,犹胜也”,并不是真正的“守约”,这只是掩耳盗铃、视有若无罢了,物与我的对立没有得到转化。只有“履其事”才能“造其理”,“节制渐明,智慧渐周”即是孟子所说的“集义”。只有身习其事,才能化客为主,充养身心,进而守约而博施于众,自然做到与物无对,仁者无敌。 遵守规则,这本身就是人间的一个普遍规则。 规则有自然的、客观的,比如砍斧头柄用斧头;有人为的、变 化的,比如娶妻需要嫁人。自然规则不可更改,无论是否愿意,都 必须遵守,没有例外。人为的规则就复杂多了。 遵守规则,这本身就是人间的一个普遍规则。 规则有自然的、客观的,比如砍斧头柄用斧头;有人为的、变化的,比如娶妻需要嫁人。自然规则不可更改,无论是否愿意,都必须遵守,没有例外。人为的规则就复杂多了。 人为的规则要普遍有效,首先要得到受规则制约的人们的认同,否则难以奏效。它也要求参与制定规则的人本身要受制约,而不应当有例外。此外,还应当有某些强制手段,用以强制或惩罚少数越轨者。并且,人为的规则是随着时代、社会、民族的不同而不断改变的。有形成文字的规则,比如法律、法规,也有不成文的规则,比如约定俗成的习俗、习惯、传统和道德规范等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人不可能没有规则,财也不可能没有规则,社会机器的运转更不可能没有规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按规则生活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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