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几千年来被赋予了强烈的象征涵义。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德、法律与政 治是紧密纠缠的共生体,从未像西方社会那样在权利框架下充分剥离。因此,通过对“父子一君臣”这 一隐喻关系的不断自我确认,个体在家庭中的品行,变成了考察社会角色与政治素质的根本依据。汉 代选拔与培养官员的重要途径就是“举孝廉”,即二十万户中每年推举一位公认为孝顺父母、行为廉正 者由朝廷直接任命为官吏。这种以德取士、以德治国的系统,直到清代仍是吏治的重要方面。显然, 作为家庭伦理规范的“孝”,已作为政治考核标准直接介入了社会生活,实际上是国家层面上“忠”的异 质同构体。多少功臣名将失宠后,往往以“不孝”之名获罪杀身。 “孝”在周代以前主要是指对逝去的先人进行祭祀与守制。周以后随着儒家的兴起,侍奉活人的 社会议题渐渐压倒了供奉逝者的宗教议题。从现实利益上说,对逝者的守制与对老者的奉养,都要浪 费大量劳动力,并不符合资源最优化配置的自然原则。然而,这种“不经济”的行为却恰恰体现了文明 的力量,即宣告一种基于“反哺”机制的群体关系的确立。在个体意义上,孝敬父母本身必然包含着对 晚辈生活“方便性”的牺牲。 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个体高度独立,包括从家族和家庭依赖关系中的解放。这使代际 成员的长期共处失去强制性,公共教育、全日工作和社会化福利体系,最终切断了原有的“反哺”链条, 于是出现越来越多失去回报的“空巢老人”。由于时间上的快节奏和空间上的流动性,年轻人的自我 认同更多来自社会角色尤其是职业角色,家庭日益远离作为国家缩影和权力纽带的含义。这使“孝” 作为一种崇高的政治话语迅速崩溃,还原为日常生活中的利益话语和情感话语。 将“孝”解释为功利性的交易似乎有“庸俗社会学”之嫌,因此有人试图寻求更自然的心理依据,把 它归结为人类的某种普遍情感。但是,如果没有内在的敬畏与顺从,奉养老人就与豢养宠物没有什么 本质区别,也就是说,仅仅根据强烈的审美感情——“爱”,并不必然导致“孝”的行为。另一方面,当我 们讴歌伟大无私的母爱时,往往忘记了野兽的护崽之情比人类更绝对、强烈和直接,它们会为保护幼 崽而自不量力地攻击任何目标.不会想什么养儿防老的问题。 因此,坦然承认“孝”的功利基础并不可耻,可耻的是对“孝”进行道貌岸然地掩耳盗铃和无限绑 架。人的感恩之情并非与生俱来,其前提是要有“恩”可感;而当情感内化为道德习惯时,便拥有了难 以抗拒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所以,说到底,“孝”不仅是一种光荣的美德,而且应当是一笔自由的交易 和一份愉快的感情。 (节选自《当孝道遇上法律》) 1.下列关于“孝”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参考答案 1.C应是 “由宗教议题向社会议题”,答题区域在第二自然段。A项答题区域在第一自然段。B项答题区域在第二自然段。D项答题区域在第三自然段。(3分) 2.B嫁接信息造成原意被曲解。答题区域在第一自然段。A项答题区域在第三自然段。C项答题区域在第四自然段。D项答题区域在第四/五自然段。(3分) 3.D“当……就会……”的说法属强加关联,答题区域在第五自然段。A项B和项答题区域在第一自然段。C项答题区域在第二/三自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