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女为桓公妻 蔡女为桓公妻,桓公与之乘舟,夫人荡舟,桓公大惧,禁之不止,怒而出之。乃且复召之,因复更嫁之。桓公大怒,将伐蔡。仲父谏曰:“夫以寝席之戏,不足以伐人之国,功业不可冀也,请无以此为稽也。”桓公不听。仲父曰:“必不得已,楚之菁茅不贡于天子三年矣,君不如举兵为天子伐楚。楚服,因还袭蔡,曰:'余为天子伐楚,而蔡不以兵听从',遂灭之。此义于名而利于实,故必有为天子诛之名,而有报仇之实。” (选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注释】 (1)桓公:齐桓公,春秋五霸之首,公元前685-前643年在位,春秋时代齐国第十五位国君。(2)荡:摇动。(3)惧:害怕,恐惧。(4)止:停止。(5)出:出,与“入”相对。(6)更:改换,变更。(7)伐:讨伐,进攻。(8)仲父:本义指父亲的大弟,后成为中国君主对重臣的尊称,多特指首个被尊称为,此称号的管仲。(9)谏:旧时指对君主、尊长的言行提出批评或劝告。(10)寝席之戏:指夫妻间的玩笑。(11)冀:希望。(12)请:请求。(13)以:用。(14)稽:计较。(15)听:听从,接受。(16)菁茅:香草名。茅的一种。古代祭祀时用以缩酒。一说,菁茅为二物。(17)贡:把物品敬献给皇帝。(18)举:发动。(19)遂:于是,就。(20)义: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21)名:名声,名望.(22)利:利益,好处。(23)实:实际,事实。(24)故:所以。(25)实:实效。 【文化常识】 文中的“出”,是指被休掉的意思。古代中国的君臣、父子、男女间等级观念十分严重。女子出嫁后一直受着“七出之条”的威胁,随时有可能被休。所谓“七出之条”,一为无子,二为淫,三为不事舅姑(公婆),四为口舌,五为盗窃,六为妒忌,七为恶疾。 【译文】 蔡侯的女儿是齐桓公的夫人。桓公和夫人一起坐船,夫人摇晃小船,桓公非常害怕,制止她但她也不停下来,桓公忿怒地离弃了她。后来桓公想再召回她,蔡国却进而把她改嫁了。桓公非常气愤,准备讨伐蔡国。管仲劝谏说:“为了夫妻之间的一个玩笑,不值得讨伐人家的国家,既然不能指望因此建立什么功业,就请不要计较这件事了。”桓公不听劝谏。管仲说:“必不得已的话,楚国不向周王朝进贡菁茅已有三年了,您不如起兵替天子讨伐楚国。楚国降服了,随后回兵袭击蔡国,就说‘我替天子讨伐楚国,而你们却不率领军队听命助攻。’然后就灭掉它。这样在名义上是正义的,在实际上是有利的,所以一定会有替天子讨伐的名义,同时有报仇的实效。” 【阅读训练】 1. 解释: ①更 ②以 ③冀 ④举 2.翻译: ①夫以寝席之戏,不足以伐人之国。 ②此义于名而利于实。 参考答案 1.改 因为 希望 发动 2.(1)拿夫妻之间的玩耍,是不能讨伐别人的国家的。 (2)这种行为方式在名誉上是江道义的,对实际也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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